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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长工作职责

发布日期:2023-05-04  来源:   点击量:

一、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,主持学院教学、科研、行政、财务、档案工作;

二、领导制定教学科研、专业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实训室建设等工作规划,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组织实施;
三、负责规范、完善本院教学管理制度,培养良好的教风和学风,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;
四、负责本院的人事安排或向学院提出安排意见,组织对本院教职工进行考核,进行培养、调配和聘用,并就晋级、奖惩等向党政联席会议提出建议;
五、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提出本院分配方案和大宗经费使用的意向,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实施,负责本院包干经费的合理使用;
六、组织制定科研工作规划,积极联系和组织申报科研项目和课题,组织申报优秀课程、论文和科研课题,督促、检查本院各科研项目的工作进度和科研经费的使用;
七、主持本院的教学改革和教研工作,经常了解各教研室对教学、科研任务的执行情况,保证教学、科研任务的完成;
八、支持、配合院党总支书记做好校园文化建设、师德工程建设;
九、主持学院学术交流,及时做好对社会专业业界的调研、咨询工作;
十、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任务,配合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。

 

联系电话:87588885        书记、院长信箱:hbtvu_sj@126.com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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